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人高富宅介绍说,三亚在1995年就开始筹备房屋证和土地权证合二为一工作,1997年,三亚市正式将二证合为《土地房屋权证》。高富宅表示,设立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很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办事。现阶段,对于房屋和土地,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具备登记和发证条件。林地和海域登记工作将在2016年逐步转交至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农业不动产登记要求过度时间为5年,三亚争取提前完成。
据介绍,原来市民拥有的《土地房屋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该证书不强制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需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权证。如果市民需要把原有《土地房屋权证》换成《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