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电动车今后难以上牌,海口市民在电动车行挑选电动车。南海网记者高鹏摄担心电动车今后难以上牌,海口市民在电动车行挑选电动车。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新闻背景】《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2012年起,公安交警部门每年均适时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但随着海口电动车的保有量不断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棘手问题,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经过调研,《办法》在目录管理、登记上牌、日常监管、安全教育和违法处理等方面都需补充完善。今年11月初,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11月27日上午获表决通过。

  南海网海口11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电动车注册登记总量控制、增加电动自行车《目录》的退出机制、记录电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鼓励驾驶人为电动自行车购买相关保险……日前,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增加和修订了部分条款。

  海口将控制电动车总量 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后公布

  近年来,海口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不断增加。截止今年10月,海口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达518204辆,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相较于海口的城市规模、人口数量和道路交通承载能力,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给城市管理带来棘手问题,交通事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2013年至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计12000多例,造成人员死亡率高达事故总数的24%。

  今年以来,海口电动自行车日均上牌数约为500辆。为有效控制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增长,保障道路交通顺畅、安全,《办法》修订后,明确对海口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规定“本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增加《目录》退出机制 不合标准电动车按超标车处罚

  《办法》原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准入制度,但没有规定《目录》退出机制。为从源头上遏制超标电动自行车入市,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蓝牌不蓝”的问题,新修订的《办法》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目录》的退出机制和上牌核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