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抵债的房又卖给他人

  包工头:开发商拖欠工钱把房子抵给我,收房时里面已经住了人;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该房是小产权房,属经济纠纷不予立案,目前正在复议中

抵债的房子抵债的房子
金福公寓金福公寓

  海南特区报讯近日,48岁的重庆包工头李中海向本报反映,五年前他带领几十名农民工在海口坡博村给一个叫符某明的老板盖了一栋19层的楼房。李中海说,由于符某明一直没有结清工钱,他先后垫付了140万元给工人发工钱。2011年年底,符某明将这栋楼中的一套房子以33.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用于抵销欠他的部分工钱。谁知,2014年4月28日,交房才过了三个月,他竟发现自己的房子里已经住了人,而对方也称自己向开发商签合同买了这套房子。

  记者罗安明文/图

  “坡博村金福公寓开发商把房子抵给我后又卖给别人”

  昨日中午,在坡博村的一个超市门口,李中海指着旁边的金福公寓告诉记者,这栋楼就是他和工人们盖起来的。李中海介绍,他来海南从事建筑行业20多年了,2009年经朋友介绍,来到坡博村帮符某明盖这栋楼。“楼房2009年10月开工,后来有70多名工人在这里干活。”李中海说,工人都是他叫来干活的,所以工钱都通过他来结算。2010年11月份,这栋19层楼房主体封顶,工人开始做批档和外墙装修,因为符某明未及时按进度结清工钱,2011年上半年,他们曾停工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和符某明协商后,又继续施工。2012年6月份开始,符某明在没有结清他工钱的情况下,又请了其他工人进驻工地施工,并让李中海的施工队撤出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