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推进,海南省省会海口市新型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征地拆迁成为地方政府一项纷繁复杂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

  “近两年来,海口市、区两级检察院查办征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3件25人,农村征地补偿成职务犯罪高发区。”2015年3月18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涉案人员多为农村基层干部,他们相互勾结、联手作案的现象突出,几乎每起案件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条。

  “微腐败”酿成“大祸害”

  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荣山村村委会主任王继鉴,在协助政府管理征地补偿款工作时,将政府征收该村土地补偿款近8000万元存入信用社,6次非法收受信用社工作人员贿赂共29万余元。

  此后,王继鉴又借土地开发之机,以做村里公益事业和搞工程的名义,先后4次向一家地产公司借款400万元。而后,王继鉴将其中的320万元交给荣山村在外地做生意的陈老板(另案处理)。

  为方便取款,王继鉴将18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2011年11月,王继鉴将该账户中一笔150万元定期存款作质押贷款99万元给自己和他人使用。随后,王继鉴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资金罪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

  2009年下半年,海南天地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骏东为获取利益,找到时任海口市演丰镇镇长陈江,请其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提供帮助,承诺给予其“好处费”,并提出让陈江的小舅子吴有明冒充海口演丰热带作物场的土地租户,再以土地租户的身份取得广物公司支付的补偿款作为“好处费”转给陈江,陈江表示同意。2012年12月,吴骏东以吴有明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于转出土地补偿款,先后两次转入吴有明账户194万元、908万元。陈江安排吴有明将两次收受的款项共计1102万元转账或取现归还其个人欠款及用于个人挥霍。2014年12月,陈江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