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想说拒绝收钱不容易”

  今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应当从轻处罚等辩论焦点激辩。

  符涛生认为,他是2015年6月1日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直到同年6月9日才宣布被“双规”。他是在被宣布“双规”之前便主动交代了全部的案件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同时,他没有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都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办事。尤其是,他所主持的每一项工程项目,都不存在大的质量问题。

  同时,符涛生称,他从来没有主动向他人索贿,也从没有提出过要收礼物的要求,和那些“交易型”受贿不同。在工作中,他和这些工程老板都成为好朋友,他们过年过节来送礼物,是基于朋友之间的情义,系正常的人情往来。

  检方认为,符涛生不是自动投案,是在被纪委双规之后才主动坦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符涛生没有索贿行为,但也并非是“被动受贿”。再则,符涛生手握实权,行贿者正是因为他手中的权力才和他做朋友,过年过节送钱也是因为符涛生完成了他们的“请托事项”,这和正常人情往来存在本质区别。

  “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走上领导岗位。可惜,我没有好好珍惜,意志不够坚定,才慢慢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在最后陈述中,符涛生称。30多年来,他为文昌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甘愿认罪伏法,并尽力全部退赃。然而,他和那种赤裸裸的交易型受贿不一样,他是被动的,因为有时候“想说不,真的很难”,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当庭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