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走访海口电动车市场发现,目前海口在售电动车几乎全部超标。可在上牌要求如此严格的情况下,商家为什么依然要销售超标电动车呢?对此,商家们的回答是:市民有需要。
此外,部分电动车商行负责人直言,现在执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1999年颁布的,已无法适应城市快节奏的发展。“现代人生活节奏快,电动车肯定要快一点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而且在海南这种多风多雨的地方,车身重一点在风雨中行驶也更稳一些。”其中一位电动车商行的负责人说。
走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市面上出售的电动车依然是以超标电动车为主,虽然销量受上牌限制的影响有所下滑,但是市民在选车过程中依然还是倾向于购买时速更快的电动车,“20km/h确实太慢了,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这个行驶速度还不如坐公交车。”有市民表示。
回应
质监部门:超标车进入海南前已被改装
据了解,目前海口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路行驶。既然有了参照依据,可为什么满大街都还是超标电动车呢?记者来到《目录》制定单位之一——海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采访。
据了解,2011年12月,第一批电动车进入《目录》,截至目前,共收录了近2800个电动车车型。“我们制定目录的时候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和海口电动车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的,所有进入目录的车型,都是符合标准的,至于为什么进入市场后都变成了超标车,那就不是我们能够管理的了。”参与目录制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职责,海口质监局只能对生产领域进行监督,对流通领域并无监管权限。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为了迎合市场,厂家或者商家会把电动车电池的电压加大,“一般是48V,商家会增加到60V甚至72V,电池的位置也会由原来的座椅下面改到踏板下面。”
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了防止车辆被改装,他们也想尽了办法,比如严格限制车辆踏板宽度以防止增加电池,禁止在车把上安装换挡的装置等,但是依然无法杜绝车辆改装的情况发生,“车型是在目录内的,但是车的参数已经完全不是目录时候的参数了。”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在电动车进入海南的时候,相关的参数就已经被修改了,至于到底是厂家修改的还是商家修改的,他表示双方都有责任,只不过是谁的责任更大一点的问题。
那么,是否可以考虑放宽对进入《目录》车型的要求呢?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电动车管理办法修改的时候,人大多次征求过相关部门的意见,质监部门也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希望将车重、轮胎宽度、时速等技术指标放宽的想法,但最终没有被采纳。
“我们这几年也一直在对厂家进行监管,多次去厂家要求必须生产国标电动车。同时也多次配合工商对销售市场进行监管,该做的我们都做了,但出现的问题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该工作人员表示。
说法
工商部门:消费者买到超标车有权退货
海口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6月30日,海口实行超标电动车“退市”以来,海口交警、质监、工商三个部门发挥各自优势联合行动,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在平时工作中,交警部门上牌时发现上不了牌的超标电动车,会将电动车的品牌和型号发函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再联合质监部门对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车商进行查处。同时,工商部门根据消费者举报到12315的线索,以及辖区工商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也一直在对各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监管。
“虽然对超标电动车的整治一直没有停止,但目前市场上的确还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情况。”李剑告诉记者,从执法经验来看,目前对超标电动车进行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国执行的仍是1999年的电动车“国标”,这一标准已经满足不了市场上消费者对电动车的使用需求,由此导致需求和供应对接不上,一些电动车厂商为迎合市场需求,出厂的电动车虽然检测报告等各种凭证材料齐全,标注参数均符合“国标”,但如果拿到检测机构去做检测,却不能达标。在执法过程中,也有电动车销售商向他们反映,他们从厂家那里进货,并不知道自己拿到的是超标电动车。第二,工商部门立案查处超标电动车,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将电动车交由质监部门进行检测,取得检测报告认定为超标电动车后,才能进行处罚,目前我省的质监部门只能对电动车的部分检测项目进行检测,不能完成一整辆电动车的检测,相对于海口目前50多万辆的电动车的保有辆,检测能力相对不足,且检测耗时较长,对工商执法形成掣肘。第三,电动车销售门店往往面积较小而车型多,一种型号的电动车一般只摆放一辆,而据李剑了解,质监部门要进行样本检测,最少需要3辆同一型号的电动车,很多情况下难以达到这样的条件。
李剑表示,目前海口公布的第三、第四批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中,共有电动车品牌164 个,电动车型号1417个。工商执法人员要记住这么多的电动车型号及技术参数,几乎不可能。他建议学习国内其他城市的管理经验,减少电动车销售登记目录的型号数量,降低监管的难度。
“要从源头上解决超标车的问题,电动车的国家标准需要调整,另外要加强对电动车厂商的监管。”李剑说,在“国标”调整前,海口工商部门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对电动车市场进行监管。最近交警部门在上牌等环节加大了对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力度,工商部门将继续和交警部门的通力合作,加强对超标电动车的监管。在此,他也提醒各电动车销售商,如果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后,发现自己买到的是超标电动车要求退货,销售商应积极履行义务,给消费者退货,如果拒不退货,消费者投诉后,工商部门或诉转案,对销售商进行查处。(记者 罗安明)
注意
交警部门: 超标车肇事按机动车定责
对于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呢?“在管理上,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时速和整车质量超标的电动车则归为机动车范围。这个全国都是一样的,超标电动车肇事按照机动车标准来处理。”海南省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前提是要符合国家标准按现行标准。按现行标准,无脚踏功能的纯电驱动车辆,以及安装可调节输出功率或车速装置、实际最高车速超过20km/h的车辆,可直接认定为机动车。
“按照规定,超标电动车是不允许上路的,但是现实情况是仍然有超标电动车上路,那么上路了发生事故总是要处理,明确肇事车辆,既然不属于非机动车,那只能按照机动车的标准来处理了。”周平虎说。
所以,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小心谨慎,遵守交通规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面临着更严厉的查处。同时,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与电动车发生事故,要对电动车属性进行鉴定,这样才能有机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