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要求缴纳社保被单位辞退

  林尤霞告诉记者,自2011年9月1日起,她就在文昌市张云逸大将纪念馆从事清洁工作,该纪念馆属于文昌市民政局的下属单位。“每月工资起初是800元,自2013年开始涨到900元,而今年1月份提至1500元。”林尤霞称,虽然她一直在纪念馆工作,但用工单位从未与她签订过劳动合同。

  “为了多一份保障,今年1月份,我向单位提出缴纳社保。”但令林尤霞没想到的是,自己得到的回应竟是“你被辞退了”。面对这样的结果,林尤霞很惶恐,如果没有了这份工作,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

  “我从小脚残疾,走路不便,是一名肢体三级残疾患者。”据林尤霞介绍,和前夫离婚后,她独自抚养1岁多的儿子,日子过得很艰难,“多次申诉无果后,我3月份向文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齐劳动报酬与文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

  在仲裁机构调查阶段,文昌市民政局表示,虽然林尤霞为张云逸纪念馆打扫卫生,但其时间自由,无需按时上下班,也无任何考勤记录,不受文昌市民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与管理,双方无隶属关系,不具备确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因该局从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自然无需为其缴纳社保,因此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原标题: 残疾女清洁工遭文昌民政局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