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开发商签订的租地合同村委会与开发商签订的租地合同

  商报讯  2010年,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杨佳村委会与海南某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集体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共1300亩地,其中139亩地属于兴隆村小组的土地,承包金额为288万元。如今,土地承包出去已经6年多了,18日9时许,兴隆村村民陈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称,开发商发放的288万元承包金一直没有发放给村民,去向不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查清资金去向。对此,兴隆村小组原组长陈某彪回应称,承包金都在村集体账户,石山镇纪委表示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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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8万元租地款去哪了?

  据村民陈先生介绍,2010年开发商租用杨佳村委会的土地,并与村委会签订了集体荒山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租用期限为50年。而他父亲以及叔叔(现在是陈先生以及三个堂兄弟经营)的土地也在开发商租用的土地范围之内。“我们经过询问得知,开发商早已经将288万租地款发下来了,而我们这些村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拿到。”陈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家里面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种地,现在土地已经租出去,家里人无地可种,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十分拮据。“没有土地,我们现在怎么生活啊?我们想知道,这288万租地款现在在哪里?为什么没有给我们?”陈先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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