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的建房审批,说撤就撤了

  原是三亚崖城村两家土地纠纷扯不清 相关部门协商无果

▲杨某夫妇拿着获批成空的规划建设许可证▲杨某夫妇拿着获批成空的规划建设许可证

  “我通过正规途径在崖城规划所获得了房屋报批手续,可是就因为陈某山家毫无凭证的质疑,规划所在发证一周后又出文件撤销了审批。我家建到一半的房子也被城管局拆除了。如今祖屋已成危房,我们一家人不知该怎么办。”三亚崖城村委会导二第七组村民杨某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报料。而对此,陈某山一家表示该土地是1961年分给他家的自留地,是父辈好心借给杨某父亲使用的。针对两家纠纷,三亚崖州区人民政府已做出了平分地块的处理决定。目前,陈某山一家已经接受了以上决定;但杨某并不认同,如今仍在维权中。

  两家土地纠纷 建房审批发了又撤

  据崖城村委会导二第七组村民杨某反映,1974年,崖城村委会老书记裴某齐将该土地分给杨某父亲杨某琪使用。自那时起,他家人一直使用该土地至今。此前只是种植所用,但因家中祖屋已成危房,加上人口增多,已经不能满足居住要求。对此,杨某便着手在此建房。但自2008年他家申请建房开始,陈某山家便开始出面阻拦。也是自那时起,两家纠纷不断。

  对此,在2014年10月22日,崖城村委会对于两家纠纷做出意见,同意将该地块170平方米的面积划做杨某宅基地使用。同年11月20日,崖城村委会开具将该地块作为杨某宅基地使用的证明。同日,杨某提交私宅建设的申报表也通过了村小组和居委会的同意并加盖公章。

  2015年8月13日,经杨某个人申请,崖城规划所做出审批意见,同意了杨某私宅楼项目工程的申请,并在当日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加盖“三亚市规划局崖城规划所”公章。次日,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备案证》。

  但时隔一周左右,即2015年8月19日,崖城规划所又出具一份名为“关于崖州区崖城村委会杨某申请房屋报建的审核意见”,称“该土地尚存争议,土地权属不明确”,将此前颁发的规划报建审批和规划许可证及工程审批意见撤销。

  杨某说:“我通过齐备的材料申请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备案证》是具有严肃性和法律效力的,我认为崖城规划所撤销许可证的文件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我持证继续施工,投资近十万元左右,在房屋框架建到一半的时候,被执法局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