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符文武长期将本部门的公务用车交给麦惠(2人同住一个小区)驾驶,负责接送其上下班;今年5月1日,麦惠擅自驾驶该车前往三亚办理私事,于当天下午返回公务用车停放点停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昌江县纪委审议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分别给予符文武、麦惠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