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孝和犯罪  只在一念间

  本报讯 定安一男子为了筹钱给母亲治病,减轻父亲的生活负担,竟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疯狂抢劫他人财物。近日,海南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通讯员 马润娇

  记者 陈栋

  被告人莫太仁今年20岁,系定安县一村民。莫太仁家中除父母外,还有一个刚刚念幼儿园的弟弟。母亲被确诊患胃癌后,家庭的所有重担全部压在父亲一人肩上。看着饱受疾病折磨、日益消瘦的母亲和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父亲,作为家中的长子,莫太仁本能地想为这个家庭做点什么。但由于莫太仁有吸毒史,加上平日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突然想找工作谈何容易。最后,莫太仁想到为父亲减轻负担的方法竟然是抢劫。

  2015年1月18日凌晨,被告人莫太仁骑摩托车在定城镇丹桂公园附近公路上闲逛时,看到被害人王某某骑一辆电动车过来,便开车冲上去,将王某某撞倒后,下车抢走王某某的包,而后骑车逃至潭榄溪边,取出包里的3700元现金,然后将包连同包内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扔进潭榄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