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拿10万好处帮朋友中标工程 海钢集团原总经理陈斌受贿30万元获刑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海钢集团)在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时,原总经理陈斌接受了秦某带来的10万元。之后,为了及时拨付工程款,秦某又在喝茶时送给陈斌20万元。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已缴纳)。

  2010年3月份左右,工程老板林某兴得知海钢集团准备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于是找到秦某,让秦某帮忙疏通关系,以便能够承建海钢集团的经济适用房工程,秦某表示同意,并提出如果成功拿到工程,林某兴需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分给他工程利润。

  2010年3月份,招标公告出来之前的某一天晚上,林某兴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现金10万元开车载秦某,至时任海钢集团总经理被告人陈斌的宿舍楼下,由秦某拿着10万元去陈斌宿舍。在陈斌宿舍,秦某向陈斌提出他的朋友林某兴想要承建海钢集团经济适用房项目,让陈斌帮忙。陈斌要求秦某让他的朋友先报名投标。秦某准备离开时,将10万元送给陈斌。之后,陈斌最终同意由林某兴负责的广西二建中标承建海钢集团经济适用房一期一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