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妈妈将刚满月的女儿独留家中,邻家3岁男童玩心大发——从摇篮里倒出宝宝

  拉着她的脚拖到门外

  女婴受重伤,男童父亲被判担主责

  □通讯员 罗凤灵 黄心宇 记者 陈栋

  本报讯 家住临高县某农场的符某,外出购物时粗心大意未锁门,竟将刚满月的女儿小花(化名)独留家中,后被邻家3岁男童小强(化名)拖玩致重伤,符某与丈夫谢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强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小强父亲肖某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0981元。

  2014年10月31日上午,符某将刚出生32天的女儿小花放入摇篮后带上门出外买东西。原由邻家奶奶看管的小强,趁奶奶进屋找水喝时跑进符某家中,一时贪玩竟将睡在摇篮中的小花倒出来,用手拉住小花的脚一直拖到门外。当日12时许,对门的邻居李某听见小孩哭声便出去看个究竟,发现小花被小强拉着并趴在自家门外地上一直大哭,便大声叫喊。小花的爷爷奶奶闻声赶来,看见全身受伤并陷入昏迷的小孙女,便急忙抱去医院,一直在旁边待着的小强被急忙赶到的奶奶教育了一番后带回家中。

  小花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730元,因伤势严重、有生命危险,当天又被送往省医院抢救,共花费医疗费、复查检查费12291元。住院期间,小强父亲肖某曾支付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