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索要财物遭拒所长刁难商家被撤

  商报讯(记者 叶娇)12月1日,三亚市纪委对外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5起案例

  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东海工商所原所长孟凡东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

  2015年11月某日,孟凡东向一家新开的百货馆索要某品牌背包,遭到店员拒绝后要求百货馆老板立即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2015年11月12日,百货馆老板黎某某爱人许某某到工商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孟凡东打电话

  向黎某某再次索要某品牌背包,遭到拒绝后又故意进行刁难。孟凡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队科员蒙美武以权谋私问题

  2016年5月6日上午,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棠大队查获一辆将机动车交给未获得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违章小轿车后,当场给车主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徐某的驾驶证。

  5月下旬,徐某经人介绍,在交警支队门口找到非法中介人陈某,经商量,徐某支付6800元中介费给陈某,让陈某帮助办理违章处罚并取回被扣驾驶证。蒙美武作为交通违法处理大队民警,受朋友潘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徐某的交通违章处罚,为非法中介谋取私利。蒙美武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崖州区临高村党支部副书记黎元贵违规使用征地补偿款发放补贴问题。

  2015年2月,时任临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黎元贵,决定用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给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计生专干发放该年1月、2月份生活补贴,共发放28760元,其中黎元贵领取2200元。

  黎元贵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