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中标工程收50万元
2010年,陵水县民政局养老院服务中心公寓楼工程公开招标后,个体建筑老板林某荣找到时任陵水县副县长郑文秀,希望郑文秀帮忙中标该工程。
郑文秀给时任陵水县民政局副局长王某某打招呼,要求他在招投标过程中关照林某荣。在王某某的运作下,林某荣挂靠的建筑公司顺利中标该工程。为感谢郑文秀的帮助,2011年春节前,林某荣送给郑文秀20万元。
2011年,郑文秀又通过同样的方式帮林某荣中标养老服务中心绿化工程、道路及地面铺装工程、养室外排水工程三个标段的工程项目。
为感谢郑文秀的帮忙,以及为了继续获得郑文秀在工程项目上的关照,林某荣分别于2012年春节前、2013年春节前和2014年春节前共送给郑文秀30万元。
11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郑文秀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5万元。一审判决后,郑文秀表示认罪服罚。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表示,“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言行不一,口是心非……”近年来,伴随着一些官员的落马,他们的“双面人”、“两面派”形象也随之被拆穿。“双面官员”警示我们,一则必须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真正筑牢廉洁从政意识;二则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规范干部选任,预防职务犯罪;三则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切实做到“以敬效尤”之势;最后,必须用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作,只有将权力置于组织、群众、法律、舆论的有效监管之下,才能有效遏制“双面官员”的权力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