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3日消息(记者 史发梅)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省委省政府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城市设计要坚持“显山、露水、见林、透气”原则,加强对建筑高度、面宽、体量、形态的科学管控,对于新建居住建筑,海口、三亚主城区一般不得高于80米。

  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质量、水平、效率全面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城镇规划的编制体系、法规体系、实施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开发边界管控全面落实,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城镇建设空间更加集中集约,分工合理、联系便捷、配套完善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智能化综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现代城镇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镇文明程度全面提升,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形成人与城镇、人与自然、城镇与自然相得益彰的宜居城镇环境。

  沿海市县要依托环岛高速铁路、环岛高速公路、滨海旅游公路,加快沿海城镇发展,形成串珠状沿海城镇空间环。打破行政壁垒,优化“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功能布局。各市县要科学构建城镇体系,加快县城镇、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把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成为全省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的载体、全域旅游的支撑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基地。

  意见强调,要加强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镇建筑布局,坚持“显山、露水、见林、透气”原则,加强对建筑高度、面宽、体量、形态的科学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