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持续震慑,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澄迈县瑞溪镇南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益利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假申报贫困户问题。

  2014年5月,时任南尖村党支部委员苏文宏明知自己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将自己列入贫困户初选名单上报给南尖村委会;陈益利明知苏文宏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仍主持召开南尖村“两委”干部会议讨论通过了包括苏文宏在内的贫困户初选名单并上报镇政府;2015年12月,南尖村党支部委员苏文皆在协助政府进村入户调查工作过程中,故意带调查组到苏文宏的旧房屋进行调查,隐瞒苏文宏居住平顶房和真实收入情况,导致苏文宏被确定为贫困户。2016年11月,陈益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苏文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苏文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文宏贫困户名额已被取消。

  二、屯昌县屯城镇海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戴恩钦违规为其亲属办理贫困户问题。

  2014年5月,戴恩钦在办理村贫困户申请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二儿媳王某燕及孙子戴某学办理了贫困户申请,并在村党支部开会讨论贫困户名单时获得通过。2016年6月,海新村党支部委员谢镇群在知晓王某燕和戴某学不符合办理贫困户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却隐瞒不报。2016年11月,戴恩钦、谢镇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正办理取消王某燕家庭贫困户名额的手续。

  三、琼中县中平镇黎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业军在发放扶贫物资中刁难群众问题。

  2016年9月7日,中平镇政府发放扶贫物资肥料,王业军代替村民李某清等5户贫困户去领取,每户6包,共30包。当天下午,贫困户李某清找王业军领取肥料,王业军只给李某清发放了3包肥料,没有按要求足额发放。后李某清将此事反映到镇纪委,镇纪委介入调查,王业军将其余3包肥料给李某清。2016年11月,王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