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点赞海南河长制

  海南日报讯1月2日,《人民日报》2版刊发报道《海南:河长开方治河病》,点赞海南全面推行“河长制”。

  报道指出,针对城镇内河(湖)水环境污染问题,2015年9月海南省政府印发实施《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

  报道中说,海南明确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湖)河长,乡镇政府领导担任河段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河长负责指导制定内河(湖)治理方案,协调、监督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根据检查情况,确定64条需要治理的城镇内河(湖),并在每条河显要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及其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制定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