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个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王楠、黄丽萍和黄丽霞三位同学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海口市第十二小学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道德风貌。

  2016年12月26日中午,四年级(1)班的王楠、黄丽萍和二年级黄丽霞三位同学跟往常一样,带着愉快的心情往家走时,在路边地上发现有一个黑色钱包,她们走上前把钱包捡起来,打开一看,包内装有各种证件,银行卡和9000多元现金。怎么办?会是谁的呢?于是她们毫不犹豫地往附近的警察局走去,把钱包交给了警察叔叔。

  2017年1月4日下午,中山派出所两位警官亲自到校把王楠、黄丽萍和黄丽霞的事迹告诉了马伟校长,并且当场称赞了她们的做法是对的,是大家的学习榜样。虽然没有锦旗,没有感谢信,没能和心目中的警察叔叔合影。但她们的内心的喜悦和快乐是永远抹不掉的,这种喜悦和快乐将会陪她们一生,它并非仅仅是一件事,它是岁月刻在你清纯童年的一个缩影。

  学校利用课间时间对王楠和黄丽萍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表扬,并号召全体同学向她们学习。

  希望她们继续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和带动其他人,让我们这社会行正义之气,树立文明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