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每年向社会公开征集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并在完成后,由社会公众公开评价实施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为把2017年要办的实事选准、办实,2016年10月17日-10月27日,省委、省政府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建议”。

  为民办实事事项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通知要求省直各责任部门、各市县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质量监管,紧盯实施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省政府办公厅要对为民办实事事项实施常态化督查,考核通报,并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对年终未完成任务的项目,相关市县、省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向全省人民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