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车窗抛物车辆照片。群众举报车窗抛物车辆照片。
车主接受处罚。车主接受处罚。

  海口交警支队日前在全市开展就向车窗外抛洒物品不文明交通行为严管重罚。7日上午,海口一女子因开车时从车窗往外扔烟头到海口交警支队接受处罚。

  据了解,3月6日18时许,海口龙华交警大队收到群众举报,在海口滨海大道明珠路有司机从车窗随手往外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并附有举报相片。龙华交警立即安排专人对车辆琼APE3XX的信息进行核实,该车驾驶人为梁某丹。

  7日早上8时30分,民警电话通知驾驶人梁某丹到大队部接受处理,驾驶人早上10时10分到大队接受处罚。梁某丹,38岁,海口人。梁某丹表示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并写下承诺书,保证下不为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作出罚款5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