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5

  你或许不知道

  物业未向业主公布小区装修广告有收入

  你家所在的小区楼道内、电梯间、门岗甚至家门口,是否被塞满各种家装、家具等广告单?近日,就有部分新建小区业主反映,业主集中装修期间,各种装修广告几乎是铺天盖地袭来。

  据部分业主反映,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在一定程度上侵占和影响了业主的公共生活空间和公共利益。一些广告单、广告名片夹在门缝里,已严重侵犯到个人空间。物业理应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在海口金盘片区某小区一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小区每个月一般会有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的广告收入。以该小区为例,小区有3栋楼,约六百多户,电梯里的一块广告牌,一年就有上千元收入。小区里各种销售活动广告,也是需要收取场地费、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部分物业管理人员透露,在一些业主委员会并未成立的小区,这些广告收入几乎成了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从未向业主公布。而在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很多广告收入也是不公开的,即便公开也只是个别项目会体现在账面上。

  海口某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邢先生介绍,这些收费都是物业公司从业人员“不能说出口”的秘密。“我们物业人员也要生活,人员工资等都需要开支,要想进小区装修甚至发广告都是要向物业交一定的费用,否则,物业也不会给你们提供各种方便……”邢经理说。

  海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来解惑

  装修遇“潜规则”业主可说“不”

  针对部分业主反映装修遇到的“潜规则”,记者联系到海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梁金华为大家进行解答。

  针对部分小区业主反映购买装修建材遭到小区内指定销售公司或销售点垄断以及受到物业阻挠的情况

  梁金华表示,“业主不应忍气吞声,可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涉及与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的住建、房管部门以及工商局均有相关的处罚权。受到故意阻挠的,业主还可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对于业主反映,外请的装修公司被物业要求收取高额保证金这一现象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以及《海南省家庭居室装修装饰行业管理规定》,物业确实可与装修企业签订协议,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但保证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而非由物业单方面设定。”梁金华介绍,“若遇到收取高昂保证金设置门槛的情况,业主和装修公司也可投诉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规范。”

  对物业向装修公司收取垃圾清运费、电梯使用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

  梁金华介绍,对于相关收费,业主也有权参与协商确定。其中,对于装修期间的垃圾清运费,业主可与装修公司和物业方共同协商,若能通过业主或装修公司自己清理装修垃圾的,可拒绝交该笔额外的费用;此外,装修期间的电梯使用费以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也可与物业进行协商少交甚至免交。若遇到不合理的强制收费,业主可随时投诉处理。

  对部分小区各种广告收费情况

  梁金华介绍,物业作为管理方,尤其是一些“候鸟”型小区,通过管理经营收取一定的公共区域广告费来弥补物业费不足,可以理解。但也应对进入小区的广告进行限制,不应侵犯业主的利益。公共空间广告收入情况应及时向业主公开,此外,对于外来小广告进入私人空间构成骚扰的情况,业主也可进行投诉,追究物业方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