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平和思源实验学校总务处副主任王圣飞、龙河镇龙塘中学副校长邓照伟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王圣飞在定安某饭店因公记账消费1710元,因私记账消费1150元。邓照伟在定安某饭店因公记账消费7453元,因私记账消费500元。期间,饭店老板和学校领导多次催促其支付欠款,但王圣飞和邓照伟一直没有及时结清欠款,直到2016年12月23日,该县纪委介入调查后,王圣飞、邓照伟才结清欠款,拖欠时间长达一年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圣飞、邓照伟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定安2名学校干部在饭店记账消费 被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