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积金局官网3月30日下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工作通知,重新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取消了因重大疾病及支付学费两项提取公积金规定。

  今后,公积金提取取消了“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学费”等两项提取规定。

  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要求租赁其他住房的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还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并告知职工骗提套取风险及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