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医改?

  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国家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以药补医”作为一项政策出现。这项政策在历史上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监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这一“以药补医”做法,助长了医院趋利倾向,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现象的发生,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以药补医”是在新医改以前医院存在的弊端,就是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挣到自己的工资,开的药越多、越贵收入就越高(卖的药越多提成就越多),所以就造成了医生为了挣到更多的工资不顾病人的承受能力加价加药,从而就产生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进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破除“以药补医”,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中医、手术医疗服务价格,让医生通过提高能力来提高收入。取消药品加成,把乱开药、开贵药、多开药,扼制在摇篮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