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保险 禁止为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在企业运营方面,《方案》和《意见》规定,在海口从事共享单车经营的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拥有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和投诉处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共享单车服务;在非公共区域(住宅、办公等单位用地内)自行设置单车停放区域,应征得该区域管理单位同意。

  另外,企业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并有一定的赔偿额度。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收取押金的需设立押金专用账户,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使用者:损坏单车、违停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作为租赁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财物。不应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封闭的单位和住宅小区内部。

  使用者故意损坏、篡改二维码、盗窃共享单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方案》和《意见》同时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就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不合理收费等不正当现象向相关部门报告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