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邝清晶 通讯员王禄文 梁依)几人合谋将租赁来的汽车转手卖掉,买方不核定信息就买下该车,买卖双方都因此获刑。
2015年8月4日,张文伙同吴伟(在逃另案处理)、黄艳(另案处理)几人共谋,到海口市某租赁汽车公司租赁一辆宝马五系轿车,然后再想办法将所租车辆转卖。
同年8月5日,欲购车的周鸿通过网络中介联系到张文,双方谈好买卖该辆宝马牌轿车的相关事宜后,周鸿于次日从海口到达三亚看车,并在三亚火车站附近与张文、黄艳进行交易,周鸿未核实该辆宝马牌轿车相关证件即以93000元购买该车,黄艳分得人民币29000元便离开。
8月7日凌晨,张文和周鸿等人开着该辆宝马牌轿车从海口港上船开往广东省海安港,在船上周鸿被民警抓获,当场缴获该黑色宝马502型轿车一辆及该车行驶证一本、GPS干扰器二个、电瓶一个、周鸿的身份证一张、驾驶证一本、三星手机一部、人民币1400元,被告人张文携带赃款人民币64000元逃跑。
之后,被告人张文与吴伟分该款,其分得10000元。 8月13日,被告人张文在上海市江桥镇某旅社被公安民警抓获。破案后,缴获该辆宝马牌轿车及该车行驶证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