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火速备齐材料,万宁法院立案庭庭长梁其云和书记员小许搭乘周末的航班赶赴贵阳,又辗转到独山县,下车已是晚上十一点一刻。第二天,2017年5月22日上午9点钟,原告王某和被告陆某兵如约而至,经万宁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双方当场签收,再由万宁法院将误转的5万元钱直接扣划到王某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