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邝清晶 通讯员 吴达忠)海南一男子在明知一轿车证件不齐,有可能是“赃车”的嫌疑下,仍旧花钱购买了该车,目前,购车人符某芳以及介绍人符某某被秀英法院做出判决。

  2011年10月,被害人张某某停放于在海口市秀英大道海岛阳光3期13号铺面的蓝色奇瑞牌瑞麒小轿车被盗走后,2012年上半年,被告人符某芳通过符某某的介绍,在明知该车证件不全,有赃车嫌疑的情况下,从“张良”(在逃)手中以人民币5800元的价格购买。2015年8月26日,被告人符某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车辆上缴到公安机关。经鉴定,该奇瑞牌瑞麒小轿车价值人民币63923元,公安机关已发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