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海南省儋州市军屯村的原主任谭孟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退还赃款17万元。然而,该村的200余村民对法院判决并不满意,签名摁手印集体向当地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申请,认为谭孟龙“村官巨贪”,对其量刑畸轻,没有达到惩罚“小蝇巨贪”目的。
随后,当地检察院答复:“告知当事人该判决书已生效,且申请人不符合提起刑事抗诉的主体条件”。不满意的村民再次走上举报之路。
村主任受贿17万获刑11个月
军屯村位于海南省西部的儋州市那大镇,原本是个落后的村庄,因为借助海南建省办特区的春风,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成为海南发展经济的一个先进典型,被人们称为“海南第一村”。
据新华社公开报道,军屯村原来是一个以农为主的落后村庄,有410户、2080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从1985年至1993年,军屯村先后被征用土地3600多亩,得到的土地款高达5000多万元,村委会决定用留在村委会的1700万元彻底改变军屯村的落后面貌,搞村中规划、办企业、建学校和农贸市场等。由于经济基础雄厚,规划合理,军屯村很快变了模样。
2010年,谭孟龙当选军屯村村主任。直到2013年,谭孟龙还是海南本地官方媒体的正面典型。在以《海南儋州军屯村集体年收入350万元村民受益》为题的文章中,谭孟龙带领的军屯村被描述为“形成一整套福利制度,涵盖奖学、就业、生活、医疗”,“该村每年发给村民的各种福利,2012年达到131万元,占集体经济收入的1/3”。
然而,谭孟龙留给公众的正面形象很快被网上的举报所淹没。2014年初即有帖子反映谭孟龙“贪污受贿七千多万无人管”。
村民的举报最终将谭孟龙送进了监狱。
儋州市人民法院2017年3月13日的刑事判决书(2017)琼9003刑初76号显示,1972年出生的谭孟龙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7月17日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0年8月16日刑满释放。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6年4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