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海口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务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近期,海口市将在全市高层公共建筑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高层住宅建筑全面推行消防楼长制,为全市1427栋高层建筑配上消防安全“楼长”。
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由建筑的管理或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专职负责整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高层住宅建筑楼长由建筑的管理或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或综治网格员担任,主要负责建筑内部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方面工作。
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和楼长上岗前,将由消防部门统一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讲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日常工作要求,同时将定制发放《海口市高层建筑消防楼长管理公示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高层居住建筑居民防火公约》,由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和楼长在所管理高层建筑的底楼或电梯内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消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将为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和楼长统一建立信息档案,施行“一楼一长,一长一档”的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和楼长上岗后,将按照职责每日对所管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高层建筑内部常见的消防设施损坏、占用疏散通道等隐患,同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工作,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