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叶娇)近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市社会保险待遇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2017年11月1日起,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作为经办海口市人社系统业务的统一通用身份凭证、参保缴费和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各项社保待遇统一通过社保卡发放。

  根据通告,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级业务经办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身份的,使用社保卡作为验证身份的证件。海口市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医疗补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基本医疗散单报销费用和其他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一次性待遇支付从11月1日起统一通过社保卡发放,不再通过其他渠道发放。针对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待办理并激活社保卡后一次性补发。

  从11月1日起,社保卡作为参保身份识别和就医(含异地)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推进社保卡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扣缴的唯一凭证。未办理或未激活社保卡的参保人通过人社自助制卡机或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