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驾驶人名叫符某安,男,海口某公司职员。起初,符某安拒不配合,对办案民警的询问矢口否认,百般抵赖。最终在各项证据面前,其承认了曾套用琼A0U***号牌的违法行为。经鉴定,符某安所套用的琼A0U***号牌属伪造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海口交警支队对符某安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不服从交警指挥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200元、拘留15日处罚,并记12分。收缴伪造号牌,扣留涉案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