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嘉积12月27日电(记者丁平通讯员杨宁)25日下午,琼海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琼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整改方案》。

  12月2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督察意见,反馈意见涉及琼海五项具体内容。琼海市认真领会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会报告以及省委书记刘赐贵在会上的表态发言精神,提高认识,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制定了《琼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整改方案》,对五项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琼海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组长由琼海市委书记何琼妹,琼海市委副书记、市长符平担任,各镇(区)、各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成员。整改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全力确保整改工作资金落实到位,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琼海市要求,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高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认识,全市上下协调作战,主动作为,按时限、保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为海南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作出琼海贡献。市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当敢干敢抓,敢于动真碰硬。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掌握情况,管理到位,处理问题时不要拘泥于形式,分清孰轻孰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原标题: 原标题:琼海出台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