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控制工业领域排放,2020年前,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向稳定;大力发展低碳农业,争取到2020年化肥、农药用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5%,化学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小于30%;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深入开展绿化宝岛行动,“十三五”期间实施人工造林和更新造林面积50万亩,优先种植本土树种。

  《方案》强调要推动城镇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城乡绿色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同时,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布局全省充电桩建设。按照全域旅游的总体布局,推进建设清洁能源汽车展示应用示范岛,积极制定互联互通、自动驾驶、共享型及电动汽车发展策略。

  《方案》指出,要加快区域低碳发展,实施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统筹考虑全省产业园区、十二大重点产业、扶贫攻坚、碳排放强度基数、碳排放总量对全省的影响程度等要素,分类确定各地区碳排放控制目标和降碳措施。

  “十三五”期间,昌江碳强度下降16%;海口、澄迈、东方碳强度分别下降14%;三亚、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乐东碳强度分别下降13%;儋州、洋浦碳强度分别下降12%;五指山、临高、琼中、白沙、保亭、屯昌、定安碳强度分别下降8%。

  同时,支持海口、三亚率先达峰,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支持贫困地区低碳发展,以五指山、白沙等国定贫困县为重点,积极推广陵水光伏扶贫的先进理念和经验。

  《方案》还强调,我省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能力支撑,广泛开展国内国际合作,并强化保障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