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吴海青 林茹婉 摄影报道)3月9日,一新浪微博博主发布一条“海南一村委会值班人员捕食野生动物”博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快速反应,仅1天时间内成功查处该起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查获违法嫌疑人1名,没收猎捕野生动物工具一批。

  3月9日下午17时许,保亭森林公安局接到海南省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警情指令:称有人通过新浪微博上传猎捕野生动物相片,猎捕者为保亭新政镇某村委会干部,要求立即调查核实。接警后,保亭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并于当日18时成立工作专班全力侦办。

  在保亭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猎捕野生动物嫌疑人为卢某涵。9日晚上22时,办案民警从保亭新政镇将嫌疑人卢某涵带回局里作进一步调查,卢某涵对其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供认不讳。次日上午,办案民警再次赶到新政镇进行走访取证,询问相关证人,同时没收了1个“地笼”、2个“老鼠夹”等猎捕工具。

  经查明,嫌疑人卢某涵(男,27岁,保亭新政镇某村委会团委副书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允许,多次在什迁村后山使用“老鼠夹”非法猎捕3只松鼠、4只花面狸,在新政镇金江农场一水库使用“地笼”抓获一只眼斑水龟,共8只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卢某涵猎获动物后拍照发至朋友圈炫耀,并将猎获动物烹饪煮食,与他人共同食用。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以涉嫌违法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对卢某涵处猎获野生动物价值五倍的罚款,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卢某涵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保证今后不再猎捕野生动物。

  森警提醒,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