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实习记者 李静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结合海口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文明交通大行动的工作实际,海口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加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大幅度降低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伤亡率。

  一、宣传时间: 6月15日至6月30日

  1。海口交通管理再出招,开展“集赞免罚”新型宣传教育模式

  海口交警部门在对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宣传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安全教育。从现场体验教育、佩戴红绶带参与交通劝导、人脸识别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到朋友圈集赞免罚,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逐步提高警惕安全教育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2。邀网友参与执法直播,使更多市民接受教育

  在执法直播中,民警介绍,此前海口交警曾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人朋友圈集赞代罚的新型宣传教育方式。其规则是,在海口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中轻微违法行为的驾驶人,经现场体验教育后,可自愿选择通过将其交通违法行为、照片以及遵守交通规则的承诺发至朋友圈集满20个赞的便可免于处罚。这种新型“以教育代处罚”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受到市民点赞,通过曝光违法行为人的交通违法,既能够让其自身吸取教训,还可间接对其身边的亲朋好友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整治时间: 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靠右侧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限载人、超限载物、驾驶时接打电话、手持遮阳伞、乱停乱放等“九不准”交通违法行为。

  2。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动、静态查处力度

  1。以各辖区大队路区中队为单位,强化交通乱象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效率,加大查处力度。

  2。全面加强动态管控力度,以校园周边、商业大街、农贸市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等部位为重点,在高峰时段加强巡逻管控,动态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二)落实“处罚+教育”模式,严管严罚违法行为

  1。对查处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对违法行为人(未成年人除外)进行曝光。

  2。对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搭载1人以上、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一律予以暂扣车辆,待进行违法再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处理违法行为。

  3。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和其他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责令其佩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现场体验,强化现场法制教育。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安全出行

  海口交警部门通过椰城交警公众平台、联动全媒体随警报道等方式等,对电动自行车“九不准”、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章守法,养成安全的出行习惯。前期为宣传教育阶段(6月15日—30日),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予以发微信朋友圈集赞、现场批评教育为主。自7月1日起,全面开展查处行动。

  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1、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依法查扣车辆或当场罚款。

  2、驾驶电动自行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的规定,处以40元罚款的处罚,并扣车。

  3、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的规定,处以40元罚款。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