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针对虚假房地产广告,重点整治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方案要求,各市县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住建部多次约谈海口、三亚,要求严肃清理查处捂盘捂地、囤房炒房等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严厉打击投机炒作,遏制房价上涨。近期,两市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房地产市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