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15日20:34分,接到投诉信息后,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龙泉所工作人员李布鹏、范天翔于21:10分到达现场进行检查,情况如下:一、投诉人投诉的烤鱼上有虫一只,投诉人表示没有食用此菜品。龙泉所执法人员已拍照取证,并表示可以将有虫的菜品进行更换,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店后厨进行检查。在经店长同意,投诉人陪同龙泉所执法人员遂对其店后厨食材进行检查,未发现后厨中的食材以及烤鱼原食材有虫的情况;二、关于投诉人于微博上所指明的执法人员说:“不就是一只蛆吗,换一份就行。”是不实的,此话执法人员并未说过。

  2、采取措施:

  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份,要求商家每班配备一名食品安全员对出单前的菜品做好检查,并要求商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的同时做好食品加工流程控制。

  后厨食材原料:

  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