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2月6日发布通告,由于电动车备案登记人数较多,为了方便群众办理,大队决定延期一个月办理电动车登记备案,即将备案登记工作截止日期由2018年12月5日改为2019年1月5日,请尚未办理电动车备案登记的市民尽快到指定地点办理。

  据了解,车主需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原件、合格证等证件,驾驶车辆到金江、老城各备案登记点进行备案登记。如车辆的购车发票丢失,可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到登记点,填写电动车合法来历承诺书进行办理。

  澄迈交警提醒,眼下城区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接近尾声,但仍有部分电动车车主未进行登记备案,为避免赶在最后时间大量集中排队,相关车主可于近期前往进行登记备案点进行登记备案。(记者陈卓斌 通讯员王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