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交往时,要严格遵守不收受企业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财物等“6个不准”。文昌市将强化监督问责,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重点整治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为官不为”现象和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近期,文昌全市各个涉企部门将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断优化文昌市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