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175号)的要求,省住建厅近日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共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项。

  据了解,省住建厅发的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事项清理取消的目录是企业资信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科学确定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做好衔接工作,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的“真空”,真正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实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