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刘某是海南某航空代理公司的收银员,为填补其丈夫钟某恩在私彩上的损失,她在收到公司送票员、售票员交来的机票款后,没有依规上交给公司财务人员,而是挪用资金去赔付彩民,前后共计10万余元。最终刘某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刘某是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南某航空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收银员。该公司以经营国内与国际机票代理业务、网上订票服务与订房服务为主业,大部分机票购买都是协议客户,客户订票后公司再派送票员上门收款并在配送单上签名确认,送票员将所收现金拿回公司交给收银员上账。

  如送票员收不到现金款,客户必须在配送单上注明“票已收,款未付”的字样。刘某作为公司的收银员,在收到公司送票员、售票员交来的机票款后,没有依规上交给公司财务人员,而是私自将资金挪走用于填补其丈夫钟某恩私彩被他人所中而蒙受的损失。刘某为了挪用公司款项,利用其职务的便利将公司的财务入账系统的收款状态修改成为“欠款挂账”的状态,到次月后将收到的款项填补上月缺口,周而复始,使公司在一段时间内无人察觉到其挪用资金的问题,直至其休产假后公司才发现其犯罪行为。

  2018年1月29日,被告人刘某接到公安民警电话后,在丈夫钟某恩陪同下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接收调查。经鉴定,刘某在任职的2015年2月至6月、1月至3月截留的公司票款金额共计108075元。案发后,刘某退还43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任海南某航空代理有限公司收银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108075元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部分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刘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单位海南某航空代理有限公司64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