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类投诉居榜首

  关注3·15消费者权益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1日公布去年全省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我省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家居用品、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服装鞋帽等五个方面。

  2018年

  我省登记消费者诉求133249件

  投诉32072件 占诉求总量的24.07%

  商品类投诉18497件 占投诉总量的57.67%

  服务类投诉13575件 占投诉总量的42.33%

  涉及交通工具类的投诉共3229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7.46%

  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动车电池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电动车因超标、车架号与车型不符导致无法上牌或无合格证;热销车型提车临时加价;经营者拒绝或拖延履行“三包”义务;支付订金预购车辆,因无购车意向,拒绝退款;提车时汽车外观或性能和预订时不相符;不履行购车前优惠政策等

  家居用品类投诉2582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3.96%

  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定制的商品与实际不符;三包期内出现售后问题;商家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送货、安装、维修等;定制产品尺寸与实际不符等

  销售服务类投诉2555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8.82%

  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因经营者歇业、转让、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消费者办理的预付卡不能正常使用及预付卡余额无法退还;办卡时的承诺不履行,降低服务质量或限制消费范围;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充值;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等

  服装鞋帽类投诉1994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0.7%

  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服装出现褪色、缩水、起球、破洞、开线、鞋子掉皮、鞋底短期开胶开裂等质量问题,商家拒绝维修;商家不按“三包”规定退换货等

  餐饮和住宿类投诉2244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6.53%

  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通过有关美食网团购餐饮券,在使用过程中商家临时加价;通过APP预订的酒店住宿环境图片与实际不符;餐饮份量、质量、服务水平下降;酒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预付消费产生纠纷;在网站平台预订酒店存在订单无故取消或酒店无房提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