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主任吉明江、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等三名厅官被检方提起公诉。

  日前,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主任吉明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吉明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吉明江利用担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东方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东方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副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祥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祥久在担任吉林省舒兰市市委书记,吉林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吉林省粮食局副局长,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