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明细表显示,海南康博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被罚款1万元。

  据介绍,根据线索,3月15日,该局执法人员到海南康博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从珠海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入微创电动椎间盘旋切器(规格:WDJ-2、批准文号:国械注准20153100570、生产厂家:珠海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7把,总金额为73710元。该公司将上述产品于2018年1月31日销售给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3把,总金额为42480元;于2018年2月1日销售给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2把,总金额28320元;于2018年3月14日销售给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2把,总金额28320元。

  该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从珠海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微创电动椎间盘旋切器(规格:WDJ-1、批准文号:国械注准 20153100570、生产厂家:珠海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4把,总金额为42120元。于2018年3月19日从珠海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微创电动椎间盘旋切器(规格:WDJ-1、批准文号:国械注准20153100570、生产厂家:珠海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5把,总金额为52650元。并将上述产品于2018年1月30日销售给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2把,总金额为24320元;于2018年9月3日销售给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2把,合计28320元;于2019年2月28日销售给海南成美药业有限公司1把,总金额为14160元。该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退货2把,该公司库存2把。

  经查,该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2018年8月21日办理过一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增加了“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在变更之前,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无“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该公司经营的上述产品均属于“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4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给予海南康博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