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6月11日发布的《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9年第20号),涉及海口市龙华区的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6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了解到,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含有氯霉素的贵妃蚌的行为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把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据介绍,2019年3月15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检人员对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贵妃蚌进行专项抽检。经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贵妃蚌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13日。

  经查明,2019年3月13日,当事人从供货商深圳市益尔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处购进上述不合格贵妃蚌2.7kg,销售单价为28元/公斤,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货值金额75.6元。当事人提供了上述不合格批次贵妃蚌的进货单据等复印材料。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含有氯霉素的贵妃蚌的行为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把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此外,该批不合格皮皮虾的供货商为深圳市益尔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将该线索通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