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经血检,蓝色小车驾驶员张某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69mg/100ml,属醉酒驾驶,张某南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刑拘。

  据了解,6月25日15时40分许,当事人张某南(女,准驾车型C1)醉酒驾驶琼A6**17号“大众”牌小型轿车,从三亚市委方向沿三亚大桥往河西路方向行驶,途经三亚大桥路段时,偏左碰撞到道路中间护栏后,再碰撞到对向车道张某驾驶的琼BD**55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造成护栏及车辆部分损坏。

  事故发生后,三亚市交警支队吉阳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随后,张某南被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结果为36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

  6月26日下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三亚市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南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立案,并于当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已送至三亚市第一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