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公交车路权优先的政策,海口市在中心城区设置了6条公交专用道示范路段,并于7月1日正式启用。
为提高公交专用道的使用效率,海口交警支队对市区内公交专用道实施“早晚高峰专用、平峰时段共享”的管理模式(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7:00-9:00和17:30-19:30,节假日除外)。公交专用道正式启用的第一天,早高峰期间适逢持续强降雨,市区道路交通压力较大。海口交警支队全员冒雨上岗,投入到高峰时段的指挥疏导中。
在海甸五西路(人民大道-甸昆路)、甸昆路、世纪大桥、龙昆北路(南大桥路段除外)、龙昆南路(南大桥路段除外)、南海大道(龙昆南路至城西站路口)六条设置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执勤民警积极引导途经车辆注意遵照标志、标线按道行驶,对于违反禁令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车辆,执勤民警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及安全法﹥办法》第82条第3项的规定,对违法驾驶人一律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记3分。据统计,当日共查处违反禁令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违法行为185起。
截止目前,市区公交专用道示范路段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已施划完毕,相关职能部门正在逐步完善公交专用道路面文字标识、沿线提示标牌以及违法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