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幼儿园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强化督导问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对各市县加强公办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普惠性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等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对社会公布。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地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责任的地区予以问责。(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
(三)营造良好氛围。教育部门会同宣传、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部门及新闻媒体征集并广泛宣传各市县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事迹,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科学保教理念和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严禁新闻报道、影视作品、公开出版物播出、刊载侵害幼儿隐私等内容,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
原标题: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